机关干部管理制度 |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1-12-23 点击次数:2841 |
机关工作人员行为准则(试行) 一、 要恪尽职守、勤政务实,不要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二、 要令行禁止、依法办事,不要随心所欲、滥用职权; 三、要深入基层、联系实际,不要高高在上、虚假浮躁; 三、 要团结协作、顾全大局;不要各自为政、扯皮推诿; 五、要虚心好学、提高素质,不要浑浑噩噩、不学无术; 六、要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不要目无法纪、丧失原则。
机关工作人员理论学习制度(试行)
一、要充分认识理论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驾驭本职工作和服务经济、基层、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二、理论学习采用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办法。集中学习原则上每月一次,可利用机关会议、党委和主任办公扩大会议、支部学习等形式。具体学习时间由领导、支部确定。个人自学每天不少于半小时。 三、学习的重点:主要围绕十七大精神,围绕系统、部门工作等,自主确定。 四、集中学习要有详尽的台帐记录,要有考勤记录情况。每位机关工作人员无论是集中学习、还是个人自学,都要认真做好详尽的学习笔记。 五、学习的内容要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现代科技及有关实用技术;市委、市政府、上级社重要会议或讲话精神;相关的业务知识。 六、本制度的执行情况,由领导不定期通过查阅参学记录,并将学习情况与年度考核结合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