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常熟市供销合作总社委员会关于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情况自查报告 |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1-12-23 点击次数:4044 |
根据常熟市纪委转发苏州市纪委《关于在全市开展〈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对照要求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专项检查工作。现汇报如下: 一、强化领导责任,确保贯彻落实。为了学习贯彻好《廉政准则》,我单位把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情况列入全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干部考核、民主评议及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将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纳入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采取请市纪委领导辅导、个人撰写心得体会文章、召开交流座谈会等形式,围绕遵守“八个严禁”、“52个不准”,结合自身,查找不足,防患未然。做到集体学与自学相结合,系统学与重点学相结合,学习理论与解决现实问题相结合,不断增强学习效果,切实抓好本系统党政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使学习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加强廉政教育,增强廉洁从政意识。今年为庆祝建党90周年,组织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进行了学习,党委书记、主任章建昌同志作了党课辅导,通过解读市委党代会精神,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全面把握准则要求,切实增强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同时,积极参加市纪委组织的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知识测试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意识。 三、狠抓制度建设,规范从政行为。系统党委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修订和完善各项制度,学习制度、工作制度、财务制度和廉政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从制度上、源头上预防腐败。引导带动全系统全面梳理各自工作范围内的现有制度,并按照惩防体系建设和机关行政管理要求,提出制度建设意见。一是对本系统所属企业建设工程招标、商品采购等商业行为进行规范操作。今年继续在常客隆物流中心和农副产品交易中心等重大投资项目上严格执行公开招投标规定,并实施全程跟踪监督检查,有效地推进了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在新网工程和为农服务资金使用上配合财政部门和上级供销社实行专项检查,保证了使用方向。二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对机关所有车辆进行了自查,没有发现违反规定购买、使用公务用车行为。三是切实做好机关厉行节约工作,加强水、电、油管理,杜绝“长明灯”、“白昼灯”,自来水滴、漏、跑、冒等现象。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压缩车辆使用频率,加强车辆的维护和保养管理,降低车辆运行成本。四是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身作则,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觉规范从政行为。在这次专项检查中,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围绕遵守“八个严禁”、“52个不准”,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自查。经检查,没有发现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没有收受礼金、现金、有价证券等;没有违规多占和买卖住房,特别是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没有利用职权委托理财或获取内幕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等现象发生。 通过开展《廉政准则》的学习,全体党员干部在精神面貌、工作作风和效能等方面都有了明显的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廉洁从政、自觉守法,进一步推动了全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但与市委要求和群众期望还有一定差距,还有一些方面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和改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继续深入学习和提高认识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1、强化学习制度,不断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安排一次集中学习,至少每季度学习一次《廉政准则》及相关内容,使每名党员了解掌握《廉政准则》的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在实际工作中自觉贯彻执行。 2、加强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好《廉政准则》。把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纳入今年全系统各单位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全面落实《廉政准则》等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情况进行的专项检查,通过民主评议、述职述廉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在全系统形成人人遵守《廉政准则》、人人践行《廉政准则》的良好氛围。 3、对照《廉政准则》8个方面52条行为规范的要求,班子成员逐条逐项进行检查,对应报告的个人事项逐项作出说明,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将执行情况纳入廉政档案,实行动态管理,自觉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